摘要:1月3日下午4点,犬主携带其身份证和狗证来中队处理,副队长赵群兵对犬主进行了教育,告知其违反了《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,携带犬只外出时,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、犬笼等防止...
昨天,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正式对外发布消息,此前,该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,南苑路上有一只佩戴狗牌却没有牵引绳和犬主在身边的白色比熊犬,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比熊犬进行了收容,并开出了罚单。
据记者了解,近期我市各地执法部门都在加强对不规范养狗的整治力度,并陆续开出罚单。就在本月11日,金东区执法部门也对不规范养狗行为开了罚单。
金华开发区开出的这张罚单其实发生在10多天前。1月3日下午4点,犬主携带其身份证和狗证来中队处理,副队长赵群兵对犬主进行了教育,告知其违反了《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,携带犬只外出时,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、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的措施;携带烈性犬的,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。
经过教育,犬主诚恳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表示以后会遵守规定,做一名文明的养犬人,依据《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,养犬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但由于中队认为犬主态度较好,配合工作,最终决定给予其200元的最低处罚。
据悉,上个月底,我市正式开始实施《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市民养犬从此有了正式规范。为了尽快让更多市民了解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,我市的执法部门也迅速行动起来,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了专项整治方案,细化工作措施,明确工作任务,落实工作责任。组织各中队执法人员,联合街道、社区,对广大市民、宠物店、居民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和《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》落地宣传,营造“文明养犬、禁养畜禽”的氛围。而这次的处理,也是金华开发区范围内开出的首例处罚。
对不文明养狗的行为,在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时,很多网友在本报公众号留言都认为对于不文明养狗的行为就该处罚。同时也有市民提出希望能够细化管理解决这些矛盾。
对养狗进行严格管理,这是多数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,随着中国的发展,走出这一步也是势在必行。
记者:何思涵
编辑:耳朵